国内宏观经济分析2022年5月第五期

国内宏观经济分析




   (一)概述



  国家统计局工业司高级统计师朱虹解读工业企业利润数据


  4月份,国内部分地区疫情散发多发,给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冲击,工业企业利润出现下降。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冲击。随着能源保供、助企纾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各项措施持续显效,将有力促进工业经济加快恢复。


  一、工业企业利润增长回落,部分行业利润持续增长


  1—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3.5%,增速较1—3月份回落5.0个百分点。分门类看,采矿业利润同比增长1.46倍,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制造业利润下降8.3%,降幅较1—3月份扩大6.2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利润下降29.3%,降幅略有收窄。4月份,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8.5%。分门类看,采矿业利润同比增长1.42倍,制造业利润下降22.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利润下降26.8%。


  部分地区和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下拉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明显。1—4月份,东部地区、东北地区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分别下降16.7%、8.1%,合计影响工业企业利润增速较1—3月份回落4.2个百分点。主要行业中,汽车制造业受冲击较为明显,影响制造业4月份当月利润下降6.7个百分点。


  采矿业及部分原材料行业利润较快增长。能源保供持续显效,煤炭等能源产品产量较快增长,大宗商品价格仍处高位,带动部分上游行业利润快速增长。1—4月份,采矿业利润延续高增长态势,其中煤炭、油气开采行业利润分别增长1.99倍、1.38倍。原材料行业中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行业利润分别增长40.3%、14.8%,均实现较快增长。


  基本消费品行业利润保持增势。今年以来,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有力,基本消费品供应充足,市场需求稳定,带动基本消费品行业利润平稳增长。1—4月份,酒饮料茶、食品制造、烟草行业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0.9%、10.8%、7.9%。家具、纺织服装、皮革制鞋、纺织、文教工美等行业均保持增长。


  二、积极因素累积增多,工业企业效益有望逐步改善


  一是工业企业效益仍有稳定恢复的基础。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在上年同期增长1.06倍的较高基数上仍保持增长。受疫情影响较小的中部和西部地区,利润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18.2%和47.5%。从资产和营收看,4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同比增长10.4%,所有者权益合计增长10.5%,均为近五年以来较高水平,企业规模不断发展。1—4月份,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7%,接近两位数增长,为企业盈利改善创造空间,工业企业效益向好的韧性和潜力仍较强。


  二是企业复工复产加快。1—4月份,工业企业利润增速回落主要受部分地区疫情冲击影响,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上海、吉林、辽宁等地区来看,4月份企业停工停产天数均明显多于3月份,对4月份工业企业效益状况影响更为明显。目前长三角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有所好转,企业复工复产正稳步推进,疫情对工业企业的影响有望逐步减弱。


  三是纾困政策助力企业减负增效。随着减税降费、纾困帮扶政策持续发力,工业企业费用负担有所缓解。近期对工业企业的快速调查显示: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工业企业中95.4%对此政策表示满意,87.9%的企业认为改善了企业现金流。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7.97元,比1—3月份、上年同期分别减少0.12元、0.51元。


  总体看,工业企业受国内疫情短期冲击及国际形势更趋复杂严峻等因素影响,4月份利润短期承压明显,但随着全国疫情形势总体趋于稳定,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各项政策效应不断释放,工业企业效益状况将逐步恢复。下阶段,要深入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疏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工业企业经营状况继续恢复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2.经济数据预测




   (二)国内经济数据



     (1)本周公布数据:



     (2)非本周公布数据:



 

   (三)政策动向



      1.政治局


  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7日下午就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进行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根基,是维系全世界华人的精神纽带,也是中国文化创新的宝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以自强不息的决心和意志,筚路蓝缕,跋山涉水,走过了不同于世界其他文明体的发展历程。要深入了解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发展史,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推动全党全社会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中国社科院历史学部主任、研究员王巍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了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了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我们党历来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看待中华民族历史,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过几代学者接续努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重大工程的研究成果,实证了我国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成绩显著,但仍然任重而道远,必须继续推进、不断深化。


  习近平强调,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对中华文明的起源、形成、发展的历史脉络,对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对中华文明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等,都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同时,工程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和阶段性的,还有许多历史之谜等待破解,还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通过实证和研究达成共识。


  习近平指出,我们运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化学、地学、物理学等前沿学科的最新技术分析我国古代遗存,使中华文明探源有了坚实的科技分析依据,拓展了我们对中国五千多年文明史的认知。对文明起源和形成的探究是一个既复杂又漫长的系统工程,需要把考古探索和文献研究同自然科学技术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综合把握物质、精神和社会关系形态等因素,逐步还原文明从涓涓溪流到江河汇流的发展历程。要加强统筹规划和科学布局,坚持多学科、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密切考古学和历史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联合攻关,拓宽研究时空范围和覆盖领域,进一步回答好中华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的基本图景、内在机制以及各区域文明演进路径等重大问题。


  习近平强调,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提出文明定义和认定进入文明社会的中国方案,为世界文明起源研究作出了原创性贡献。要同步做好我国“古代文明理论”和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转化工作,加强对出土文物和遗址的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提升中华文明影响力和感召力。


  习近平指出,在五千多年漫长文明发展史中,中国人民创造了璀璨夺目的中华文明,为人类文明进步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要把中华文明起源研究同中华文明特质和形态等重大问题研究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文明起源所昭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路向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演进格局,研究阐释中华文明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特质和发展形态,阐明中国道路的深厚文化底蕴。对中华传统文化,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继承和弘扬其中的优秀成分。要建立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明研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人类文明新形态实践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习近平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我们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推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展示中华民族的独特精神标识,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思想,传承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找源头活水。要充分运用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研究成果,更加完整准确地讲述中国古代历史,更好发挥以史育人作用。


  习近平指出,中华文明自古就以开放包容闻名于世,在同其他文明的交流互鉴中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要坚持弘扬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以宽广胸怀理解不同文明对价值内涵的认识,尊重不同国家人民对自身发展道路的探索,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弘扬中华文明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立足中国大地,讲好中华文明故事,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要讲清楚中国是什么样的文明和什么样的国家,讲清楚中国人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促使世界读懂中国、读懂中国人民、读懂中国共产党、读懂中华民族。


  习近平强调,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要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要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


  习近平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为历史和考古工作者开展研究、学习深造、研修交流提供更多政策支持。要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广泛宣传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研究成果,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更好认识和认同中华文明,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


      2.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经过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出以下意见。


  一、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


(一)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二是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三是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二)重点区域。一是推动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地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合理支持新项目建设。三是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及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鼓励相关地区率先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重点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对参与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选择适合的存量资产,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二、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


(四)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对于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满足发行要求、符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可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扩募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


(五)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社会资本方通过创新运营模式、引入先进技术、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并减少政府补助额度的,地方人民政府可采取适当方式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奖励。


(六)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充分发挥产权交易所的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创新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加强全流程精细化服务,协助开展咨询顾问、尽职调查、方案优化、信息披露、技术支撑、融资服务等,为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存量资产盘活交易更加规范、高效、便捷。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吸引更多买方参与交易竞价。


(七)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八)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产资源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等,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进一步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性公共服务空间开发等模式,有效盘活既有铁路场站及周边可开发土地等资产,提升项目收益水平。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中充分考虑老港区搬迁或功能改造提升,支持优化港口客运场站规划用途,实施综合开发利用。


(九)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依法依规合理调整规划用途和开发强度,开发用于创新研发、卫生健康、养老托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社区服务或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功能。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实质性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


(十)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在符合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前提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方和专业运营管理机构等,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


  三、加大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支持


(十一)积极落实项目盘活条件。针对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分类落实各项盘活条件。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加快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对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加快履行竣工验收、收费标准核定等程序。对项目盘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探索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


(十二)有效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完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按程序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健全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对整体收益水平较低的存量资产项目,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支持开展资产重组,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条件。研究通过资产合理组合等方式,将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打包,提升资产吸引力。


(十三)完善规划和用地用海政策。依法依规指导拟盘活的存量项目完善规划、用地用海、产权登记、土地分宗等手续,积极协助妥善解决土地和海域使用相关问题,涉及手续办理或开具证明的积极予以支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对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确需调整相关规划或土地、海域用途的,应充分开展规划实施评估,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土地、海域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十四)落实财税金融政策。落实落细支持基础设施REITs有关税收政策。对符合存量资产盘活条件、纳税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各级税务机关做好服务和宣传工作,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纳税,在现行税收政策框架下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支持银行、信托、保险、金融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融资,解决负债久期与资产久期错配等问题。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推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四、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


(十五)引导做好回收资金使用。加强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的管理,除按规定用于本项目职工安置、税费缴纳、债务偿还等支出外,应确保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形成优质资产。鼓励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将回收资金用于具有收益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回收资金对扩大投资的撬动作用。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回收的资金可适当用于“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回收资金使用应符合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政策要求。


(十六)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拟投入新项目建设的,优先支持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环境基础设施、“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项目,重点支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优先投入在建项目或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加快相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


(十七)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示范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按规定予以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五、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控举措


(十八)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做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决策审批等工作,除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外,应主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证券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公开透明渠道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存量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债权悬空。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所有拟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项目均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保障项目质量,防范市场风险。


(十九)提升专业机构合规履职能力。严格落实相关中介机构自律规则、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中介机构等履职尽责,依法依规为盘活存量资产提供尽职调查、项目评估、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积极培育为盘活存量资产服务的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中介机构依法追责。


(二十)保障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对公共属性较强的基础设施项目,在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处理好项目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确保投资方在接手后引入或组建具备较强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保持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切实保障公共利益,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健全运营机制,更好发挥原始权益人在项目运营管理中的专业作用,保障基金存续期间项目持续稳定运营。


  六、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梳理各地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资产情况,筛选出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纳入台账项目的类型和基本情况,逐一明确盘活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协调,定期开展项目调度,梳理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调动民间投资参与积极性。


(二十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加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指导督促,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各地区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等工作。


(二十三)加强督促激励引导。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或单位,以适当方式积极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适时将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国务院大督查的重点督查内容。研究将鼓励盘活存量资产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的地区,重点督促其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债务率、提高再投资能力。当年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相关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国有资产报告。


(二十四)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不少于30个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重点项目,并确定一批可以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的相关机构,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区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力有效措施,防止“一哄而上”。


  李克强在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上作重要讲话韩正主持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胡春华、刘鹤,国务委员魏凤和、王勇、肖捷、赵克志出席。


  李克强说,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力应对困难挑战特别是超预期因素冲击,做了大量有成效工作。但3月份尤其是4月份以来,就业、工业生产、用电货运等指标明显走低,困难在某些方面和一定程度上比2020年疫情严重冲击时还大。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做好疫情防控需要财力物力保障,保就业保民生防风险都需要发展作支撑。当前正处于决定全年经济走势的关键节点,必须抢抓时间窗口,努力推动经济重回正常轨道。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保护中国经济韧性,努力确保二季度经济实现合理增长和失业率尽快下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李克强说,各部门在稳经济大盘这个大局面前都有责任,要有更强的紧迫感,确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政策举措上半年基本实施完成,为加大实施力度,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6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5月底前要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应出尽出。要用“放管服”改革的办法优化政策实施流程,密切跟踪实施情况,该完善的及时完善,确保政策受益主体不漏户、不漏人地清晰了解和应享尽享。这些年我们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宏观政策仍有空间,要继续做好政策储备。


  李克强说,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地方肩负着促一方发展、造福一方的重任,要守土尽责抓落实。不断解决两难多难问题,是对各级政府行政能力的考验。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全面把握,防止单打一、一刀切。要创造性工作,因地制宜挖掘自身政策潜力,帮扶市场主体纾困、稳岗拓岗等政策能出尽出。对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市场主体要一视同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坚持用市场化办法、改革举措解难题。进一步打通物流和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堵点,推动复工达产。扎实保障民生,及时把失业保险、低保、救助等资金发放到群众手中,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国务院26日将向12个省派出督查组,对政策落实和配套开展专项督查。对各地二季度经济主要指标,将由国家统计部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省公布,国务院对相关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李克强说,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求真务实,以实际效果检验各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克难奋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3.部委


  财政部出台多项举措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5日了解到,财政部已出台多项举措,促进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财政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明确,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2022年,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等支持力度。


  通知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助力援企稳岗。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广创业担保贷款线上业务模式,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贷款便利度。


  此外,通知要求,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提高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推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强化保险、担保、信贷政策协同。


  商务部多措并举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潘洁、谢希瑶)针对疫情多点散发下一些进出口企业反映的供应链堵点问题,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从“通堵点”“聚合力”“强服务”“优环境”四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全力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这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26日召开的网上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


  在“通堵点”、保障外贸货物国内运输畅通方面,指导各地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及时解决外贸企业的困难问题,尽快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复工达产。全力保障外贸货物货运物流运输通畅,外贸企业可按照规定申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在“聚合力”、持续缓解国际物流压力方面,持续推动扩大国际班轮公司直客对接的业务规模,尽可能满足中小微外贸企业用舱需要,指导各地帮助企业及时提离集装箱,提升货物中转效率;加强与国际货运班列沿线国家沟通协调,同步提高铁路口岸通关及作业效率;用好航空货运运力,保障重要零部件、装备和产品运输。


  在“强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实际难题方面,继续指导各地主动靠前服务,及时梳理并推动解决影响外贸企业复工达产和供应链稳定的共性问题,深入了解外贸企业的急难愁盼,积极为企业解决生产、物流、用工方面的困难,做好精准服务。


  在“优环境”、拓展外贸产业发展空间方面,发挥好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试点等外贸示范试点平台,国家级经开区等投资促进平台,以及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高水平开放平台带动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提升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吸引力,拓展外贸产业空间。


      4.行业协会


  长安氢燃料电池车SL03曝光 , 续航超700公里


  长安深蓝C385的氢燃料电池版本车型·深蓝SL03在加氢站加氢的实拍图曝光。据悉,长安深蓝SL03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续航超700公里,加氢仅需3分钟。


  长安氢燃料电池汽车SL03基于长安汽车自主研发的全电数字平台EPA1打造,除了常见的纯电、增程式两种新能源燃料供给方式外,这款车型是长安的氢燃料电池车版本车型,这也是我国首款量产的氢燃料电池轿车车型。


  长安深蓝SL03还会推出增程动力和氢燃料电池动力,其中增程版车型满油满电的情况下,CLTC综合工况续航里程可达1200公里以上,纯电模式也可做到200公里的续航,亏电模式下油耗最低可达4.5L/100km以下,而氢燃料电池动力车型可实现3分钟补能,CLTC续航可达700公里以上,亏电氢耗0.65kg/100km以下。


  4月全球粗钢产量1.627亿吨 同比下降5.1%


  2022年4月,全球粗钢产量为1.627亿吨,同比下降5.1%。



      5.企业动态


  中航机电: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为重组形成航空工业重要的机载系统上市平台,加快机载系统业务的发展,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电”或“公司”)与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电子”)正在筹划由中航电子通过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航机电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利君股份:关于投资新建利君特种重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在成都市东部新区与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利君特种重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5亿元(投资总额)在成都东部新区投资新建利君特种重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拟建设年产60台套的粉磨系统设备(辊压机)及100台套的关键部件生产制造基地、产品检测认证中心、区域销售结算中心和运维服务中心等。项目名称和建设内容最终以相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





2022年5月30日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