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宏观经济分析2021年11月第二期

国内宏观经济分析




   (一)概述



 1. 2021年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 环比上涨0.7%


  2021年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6%,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下降2.4%,非食品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1.6%,服务价格上涨1.4%。1­­—10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7%。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7%。其中,城市上涨0.7%,农村上涨0.7%;食品价格上涨1.7%,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0.1%。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0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下降0.9%,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约0.25个百分点。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下降26.7%,影响CPI下降约1.13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44.0%,影响CPI下降约0.98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5.9%,影响CPI上涨约0.33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12.6%,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8.3%,影响CPI上涨约0.15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9%,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居住价格分别上涨7.0%、2.9%和1.7%,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衣着价格分别上涨0.9%、0.6%和0.5%;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5%。三是进出口指数小幅回升。新出口订单指数和进口指数分别为46.6%和47.5%,比上月上升0.4和0.7个百分点。近期世界主要经济体恢复放缓,国际经贸形势复杂多变,制造业进出口走势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0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1.2%,影响CPI上涨约0.33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16.6%,影响CPI上涨约0.34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2.9%,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2.3%,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1.9%,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1.3%,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2.0%,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均上涨。其中,交通通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1.0%和0.4%,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均上涨0.3%,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均上涨0.2%,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继续位于扩张区间

 

 2.2021年10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13.5% 环比上涨2.5%


  2021年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13.5%,环比上涨2.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17.1%,环比上涨2.6%。1—10月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7.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0.1%。


  一、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7.9%,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3.36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上涨66.5%,原材料工业价格上涨25.7%,加工工业价格上涨10.8%。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6%,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5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0%,衣着和一般日用品价格均上涨0.8%,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0.1%。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燃料动力类价格上涨40.7%,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25.8%,化工原料类价格上涨24.9%,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上涨22.6%。


  二、工业生产者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上涨3.3%,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2.51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上涨12.1%,原材料工业价格上涨4.4%,加工工业价格上涨1.8%。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1%,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2%,衣着和一般日用品价格均上涨0.3%,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0.2%。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燃料动力类价格上涨7.7%,化工原料类价格上涨4.4%,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2.4%;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下降0.4%。


      2.经济数据预测




   (二)国内经济数据



     (1)本周公布数据:


 

     (2)非本周公布数据: 




   (三)政策动向


      1.政治局


  习近平将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视频会晤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3日宣布:经中美双方商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于北京时间11月16日上午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视频会晤,就中美关系和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习近平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指出,今年是中国加入亚太经合组织30周年。这30年,是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30年,也是亚太经济合作不断扩展的30年。亚太成为全球最具增长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为世界经济增长和地区人民福祉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要推进落实2040年布特拉加亚愿景,构建开放包容、创新增长、互联互通、合作共赢的亚太命运共同体。


  第一,推动抗疫合作和经济复苏。早日战胜疫情、恢复经济增长,是当前亚太各成员最重要的任务。要科学应对疫情,深化国际合作,促进疫苗研发、生产、公平分配。中国宣布全年将努力对外提供20亿剂疫苗,迄今已提供超过17亿剂。不久前,中方提出了全球疫苗合作行动倡议,明确未来3年内提供30亿美元,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抗疫和恢复经济社会发展。中方欢迎亚太经合组织促进关键物资流通和人员安全往来倡议,将继续向“应对疫情和经济复苏”子基金提供支持,助力各成员恢复和发展经济。


  第二,构建开放型亚太经济。开放是亚太合作的生命线。要坚持开放的地区主义,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早日建成高水平亚太自由贸易区。要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对话而不对抗、包容而不排他、融合而不脱钩,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中方期待《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明年如期生效,已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第三,促进创新增长和数字经济发展。创新是引领世界发展的重要动力。要坚持创新驱动大方向,全面平衡落实亚太经合组织《互联网和数字经济路线图》,为创新和生产力发展构建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环境。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转型,努力弥合“数字鸿沟”,推动数字经济全面发展。中国提出促进数字时代互联互通倡议,支持加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已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第四,实现包容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努力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中方支持发展中国家发展绿色低碳能源,愿同有关各国一道,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全面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国人民。我提出全球发展倡议,旨在推动全球发展迈向平衡协调包容新阶段,对推动亚太地区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技术合作是亚太经合组织重要合作领域,应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发展中成员从中受益,为亚太地区发展繁荣持续注入新动力。


  习近平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让14亿多中国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当前,中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将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同世界和亚太各成员分享中国发展机遇。


  习近平最后强调,新西兰有一句毛利谚语:“成功从不是凭借个人,而是依靠集体。”中方愿同亚太各成员一道,积极推动构建亚太命运共同体,携手开创亚太经济合作新篇章。

 

      2.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 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包括责任人灭失、自然灾害造成等)的生态保护修复。对有明确责任人的生态保护修复,由其依法履行义务,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参与方式


  1.自主投资模式。社会资本单独或以联合体、产业联盟等形式出资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2.与政府合作模式。社会资本可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基金,投资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项目,可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地方政府可按规定通过投资补助、运营补贴、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


  3.公益参与模式。鼓励公益组织、个人等与政府及其部门合作,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共同建设生态文明。


  社会资本可通过以下方式在生态保护修复中获得收益: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通过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获得收益等。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地下水管理条例》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下水管理工作。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在保障我国城乡生活生产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大,导致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和污染问题突出。为了加强地下水管理,《条例》从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规范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与规划编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根据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成果,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地下水资源状况、污染防治等因素,编制本级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


  二是强化地下水节约与保护。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明确用水过程的节约用水要求,强化用经济手段调控地下水节约和保护,明确地下水水资源税费的征收原则。除特殊情形外,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


  三是严格地下水超采治理。规范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的划定。除特殊情形外,在禁止开采区内禁止取用地下水,在限制开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本行政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治理措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是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制度。强化对污染地下水行为的管控,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等行为。细化防止生产建设活动污染地下水的制度。细化防止土壤污染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制度。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地下水监测站网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完善对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监督管理,强化对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管理。


  此外,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3.部委


  国家卫健委:从严从紧抓好秋冬季托育机构疫情防控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8日发布关于做好秋冬季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严从紧抓好秋冬季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婴幼儿安全和健康。


  托育机构是专门负责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场所,由于人员比较密集,人群比较特殊,易发聚集性传染病。秋冬季节气温下降,室内活动增加,空气流动性差,传染病传播风险加大。


  通知要求各地指导托育机构加强人员管理,做好收托婴幼儿的健康核查、体温检测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加强环境管理,重点做好婴幼儿生活区域的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及食品饮用水管理和垃圾分类;加强监测预警,做好流感等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


  通知还要求各地结合托育机构人群特点,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压实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婴幼儿家庭的监护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指导托育机构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卫生消毒、疫情报告、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等日常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依法依规、科学做好收托安排。


  根据通知,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托育机构未按规定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依法依规查处,责令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确保托育机构疫情防控无死角,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


  人社部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 将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200万人以上


  近日,人社部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主要发展目标。《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要保持在360万人以上,累计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200万人以上,面向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培训2000万人次以上。


  据介绍,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423所,其中,技师学院496所,在校生395万人,每年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超过400万人次。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实施优质技工院校建设、校企合作引领、技工教育援助帮扶和技工教育质量提升4个专项计划。通过实施专项计划,期望到2025年,基本形成技工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特色更加突出、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更加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良好局面。

 

      4.行业协会


  2021年1-10月电力消费情况


  1-10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82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其中,10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6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


  分产业看,1-10月,第一产业用电量8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4%;第二产业用电量454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3%;第三产业用电量119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9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


  2021年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情况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1年10月,新能源汽车市场总体延续了良好表现,产销环比和同比继续保持增长,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


  2021年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39.7万辆和38.3万辆,环比增长12.5%和7.2%,同比增长均为1.3倍。


  2021年1-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256.6万辆和254.2万辆,同比增长均为1.8倍。2021年10月,在新能源汽车主要品种中,与上月相比,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保持增长;与上年同期相比,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增势依旧迅猛。


  2021年1-10月,在新能源汽车主要品种中,与上年同期相比,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同样延续了高速增长势头。

 

      5.企业动态


  广汇能源:关于拟投资建设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项目(CCUS)的进展公告


  广汇能源发布公告,拟整体规划建设的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项目将采用分期方式投建,目前,首期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首期项目的成功投建将为后续百万吨级CCUS 项目提供数据和经验支持,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与社会效益均产生积极的正面影响。


  晶盛机电: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5月与双良硅材料签订《单晶炉买卖合同》,公司向双良硅材料销售直拉单晶炉产品,合同总金额14.05亿元,分两期执行,其中一期总金额6.279亿元;2021年11月,公司与双良硅材料再次签订《单晶炉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16.146亿元(包含前述合同的二期部分)。公司与双良硅材料签订的单晶炉买卖合同总价款22.425亿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8.85%。


  石大胜华: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3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6亿元,项目建设地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占地面积为46,667㎡,建设周期为15个月,预计2023年2月份建成投产。


  目前公司没有电解液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基于电解液行业发展需求,公司进行电解液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2021年11月15日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