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分析2023年11月第三期
资本市场
无
代码 |
名称 |
发行方式 |
定价方式 |
定增目的 |
方案进度 |
是否简易程序审核 |
最新公告日 |
预案公告日 |
不复权 |
区间后复权 |
增发价格 |
市盈率(最新年报) |
增发价格制定依据 |
价格基准区间(交易日) |
预案价下限 |
不复权 |
区间后复权 |
增发数量(万股) |
预计募资(同花顺计算,亿元) |
募资用途 |
增发类型 |
对象 |
股东类型 |
发行对象类型 |
认购方式 |
主承销商/主办券商 |
财务顾问 |
锁定期(月) |
股东大会 |
发审委通过 |
证监会批准 |
预测净利润(万元) |
预测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预测年度 |
申万行业 |
603488.SH |
展鹏科技 |
定向 |
定价 |
支付对价,项目融资 |
董事会通过 |
否 |
2023-11-18 |
2023-11-18 |
8.89 |
8.89 |
6.87 |
49.07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6.87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5%。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20 |
6.87 |
-22.72 |
-22.72 |
-- |
-- |
1、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2、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 |
原有A股增发A股 |
青岛硅谷天堂恒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特定对象投资者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现金认购 |
-- |
-- |
18,36 |
-- |
-- |
-- |
-- |
-- |
-- |
楼宇设备 |
603488.SH |
展鹏科技 |
定向 |
定价 |
收购其他资产 |
董事会通过 |
否 |
2023-11-18 |
2023-11-18 |
8.89 |
8.89 |
6.47 |
46.21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6.4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
20 |
6.47 |
-27.22 |
-27.22 |
-- |
-- |
购买北京领为军融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原有A股增发A股 |
贾磊、邢台领擎软件开发中心(普通合伙)、邢台雅惠商贸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云上智飞科技有限公司、诸暨科实华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郝利辉、邢台领诺软件开发中心(有限合伙)、梁智勇、珠海力高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锐、嘉兴光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缪也霖、杭州科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富昆坦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特定对象投资者 |
-- |
资产认购 |
-- |
-- |
12,36 |
-- |
-- |
-- |
-- |
-- |
-- |
楼宇设备 |
603087.SH |
甘李药业 |
定向 |
定价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实施 |
否 |
2023-11-18 |
2022-10-25 |
48.21 |
48.21 |
27.12 |
10.47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27.12元/股,系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
20 |
27.12 |
-43.75 |
-43.75 |
2,850.8550 |
7.7315 |
补充流动资金 |
原有A股增发A股 |
甘忠如 |
公司股东 |
高管 |
现金认购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36 |
2022-11-16 |
2023-04-29 |
2023-06-19 |
32,400.75 |
257,238.00 |
2023 |
其他生物制品 |
600521.SH |
华海药业 |
定向 |
竞价 |
项目融资,补充流动资金 |
已受理 |
否 |
2023-11-18 |
2022-08-31 |
15.74 |
15.95 |
-- |
--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20 |
-- |
-- |
-- |
14,800.0000 |
12.1000 |
1、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2、补充流动资金 |
原有A股增发A股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全体投资者 |
-- |
现金认购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 |
2022-09-16 |
-- |
-- |
131,596.00 |
1,000,080.00 |
2023 |
化学制剂 |
002506.SZ |
协鑫集成 |
定向 |
竞价 |
项目融资,补充流动资金 |
已受理 |
否 |
2023-11-18 |
2022-12-10 |
2.81 |
2.81 |
-- |
--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
20 |
-- |
-- |
-- |
175,509.4928 |
48.4200 |
1、芜湖协鑫20GW(二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2、补充流动资金 |
原有A股增发A股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以价格优先的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
全体投资者 |
-- |
现金认购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
6 |
2022-12-27 |
-- |
-- |
22,500.00 |
1,510,550.00 |
2023 |
光伏电池组件 |
002286.SZ |
保龄宝 |
定向 |
定价 |
项目融资,补充流动资金 |
到期失效 |
否 |
2023-11-18 |
2021-07-14 |
8.13 |
8.26 |
7.77 |
55.5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年7月14日),发行价格为7.9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其他股本调整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7.91元/股调整为7.85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红利=7.91元/股-0.06元/股=7.85元/股。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7.85元/股调整为7.77元/股。 |
20 |
7.77 |
-4.43 |
-5.88 |
7,500.0000 |
5.8275 |
1、年产3万吨赤藓糖醇晶体项目;2、年产3万吨阿洛酮糖(干基)项目;3、应用解决方案研究中心项目;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原有A股增发A股 |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赣州中科永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中科永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特定对象投资者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现金认购 |
-- |
-- |
18 |
2021-07-31 |
2022-11-08 |
2022-11-25 |
7,044.64 |
-- |
2023 |
其他农产品加工 |
000863.SZ |
三湘印象 |
定向 |
竞价 |
项目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停止实施 |
否 |
2023-11-18 |
2022-12-20 |
3.84 |
3.84 |
--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机制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现行的《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发行。 |
20 |
-- |
-- |
-- |
36,131.1138 |
16.0000 |
1、海尚苑西区住宅项目;2、海尚苑东区住宅项目(二期);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原有A股增发A股 |
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
全体投资者 |
-- |
现金认购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 |
2023-01-05 |
-- |
-- |
-- |
-- |
-- |
住宅开发 |
000863.SZ |
三湘印象 |
定向 |
定价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董事会通过 |
否 |
2023-11-18 |
2023-11-18 |
3.84 |
3.84 |
2.88 |
96.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3年11月18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8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20 |
2.88 |
-25.00 |
-25.00 |
35,420.9868 |
10.2012 |
1、补充流动资金;2、偿还银行借款。 |
原有A股增发A股 |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特定对象投资者 |
PE |
现金认购 |
-- |
-- |
36 |
-- |
-- |
-- |
-- |
-- |
-- |
住宅开发 |
000045.SZ |
深纺织A |
定向 |
定价 |
收购其他资产 |
董事会通过 |
否 |
2023-11-18 |
2022-12-31 |
13.29 |
13.36 |
8.93 |
74.42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的上市公司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12月30日。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8.9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
120 |
8.93 |
-32.81 |
-33.15 |
-- |
-- |
购买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原有A股和B股增发A股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全部交易对方,包括奇美材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昊盛(丹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丹阳诺延天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诺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北城贰号光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河硬科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华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派诺化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腾北铭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志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派诺显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浙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兴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博粤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对象以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
特定对象投资者 |
-- |
资产认购 |
-- |
-- |
12,36 |
-- |
-- |
-- |
-- |
-- |
-- |
面板 |
688121.SH |
卓然股份 |
定向 |
定价 |
补充流动资金 |
证监会注册 |
否 |
2023-11-17 |
2022-11-08 |
26.81 |
27.05 |
13.33 |
6.98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11月8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3.5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由于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13.57元/股调整为13.33元/股 |
20 |
13.33 |
-50.28 |
-50.73 |
3,094.7336 |
4.1253 |
补充流动资金 |
原有A股增发A股 |
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全体投资者 |
-- |
现金认购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 |
2022-11-24 |
2023-06-19 |
2023-11-16 |
35,234.00 |
471,453.14 |
2023 |
能源及重型设备 |
603818.SH |
曲美家居 |
定向 |
竞价 |
项目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其他 |
交易所审核通过 |
否 |
2023-11-17 |
2023-02-24 |
5.47 |
5.47 |
--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20 |
-- |
-- |
-- |
11,701.6409 |
8.0000 |
1、河南曲美家居产业二期项目;2、Ekornes挪威工厂产能升级建设项目;3、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原有A股增发A股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
全体投资者 |
-- |
现金认购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6 |
2023-03-14 |
2023-08-04 |
-- |
4,329.69 |
435,926.67 |
2023 |
成品家居 |
300449.SZ |
汉邦高科 |
定向 |
定价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证监会注册 |
否 |
2023-11-17 |
2021-06-17 |
6.43 |
6.43 |
5.80 |
36.25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5.8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则发行价格(认购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 |
20 |
5.80 |
-9.80 |
-9.80 |
8,922.1410 |
5.1748 |
1、补充流动资金;2、偿还银行贷款。 |
原有A股增发A股 |
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 |
特定对象投资者 |
高管持股公司 |
现金认购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18 |
2021-09-13 |
2022-11-02 |
2023-05-15 |
-- |
-- |
-- |
安防设备 |
002465.SZ |
海格通信 |
定向 |
竞价 |
项目融资 |
已实施 |
否 |
2023-11-17 |
2023-03-16 |
13.17 |
13.38 |
10.46 |
37.3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除无线电集团及平云产投以外其他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20 |
8.89 |
-32.50 |
-33.54 |
69,133.4601 |
18.5545 |
1.“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2.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3.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 |
原有A股增发A股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平云产投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除无线电集团及平云产投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全体投资者 |
-- |
现金认购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18 |
2023-05-09 |
2023-06-28 |
2023-07-20 |
74,407.56 |
625,295.33 |
2023 |
军工电子Ⅲ |
001201.SZ |
东瑞股份 |
定向 |
竞价 |
项目融资,补充流动资金 |
证监会注册 |
否 |
2023-11-17 |
2022-06-22 |
22.04 |
22.04 |
-- |
--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
20 |
-- |
-- |
-- |
6,384.1680 |
10.3300 |
1、东源东瑞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东源县船塘现代农业综合体项目(黄沙基地);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
原有A股增发A股 |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建康先生控制的东晖投资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除东晖投资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 |
全体投资者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现金认购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18 |
2022-07-26 |
2023-05-26 |
2023-06-29 |
-34,200.00 |
130,766.67 |
2023 |
生猪养殖 |
000829.SZ |
天音控股 |
定向 |
竞价 |
项目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已受理 |
否 |
2023-11-17 |
2023-08-09 |
10.86 |
10.86 |
--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深投控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以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未形成有效的竞价结果,深投控将不参与认购。 |
20 |
-- |
-- |
-- |
30,753.0131 |
25.0000 |
1、天音海内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天音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3、天音彩票研发与产业化项目;4、天音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5、天音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6、天音易修哥连锁经营项目;7、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原有A股增发A股 |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全体投资者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现金认购 |
-- |
-- |
6,18 |
2023-08-24 |
-- |
-- |
28,130.00 |
9,366,801.50 |
2023 |
专业连锁Ⅲ |
601279.SH |
英利汽车 |
定向 |
竞价 |
项目融资,补充流动资金 |
证监会注册 |
否 |
2023-11-16 |
2022-11-15 |
6.30 |
6.30 |
-- |
-- |
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
20 |
-- |
-- |
-- |
44,827.5947 |
10.5120 |
1.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心建设项目;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3.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补充流动资金 |
原有A股增发A股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
全体投资者 |
-- |
现金认购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 |
2022-12-02 |
2023-06-06 |
2023-07-12 |
-- |
-- |
-- |
其他汽车零部件 |
600683.SH |
京投发展 |
定向 |
定价 |
补充流动资金,其他 |
股东大会通过 |
否 |
2023-11-16 |
2023-10-31 |
5.68 |
5.68 |
5.71 |
-33.59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7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
20 |
5.71 |
0.53 |
0.53 |
13,072.5552 |
7.4644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 |
原有A股增发A股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 |
现金认购 |
-- |
-- |
36 |
2023-11-16 |
-- |
-- |
-- |
-- |
-- |
住宅开发 |
301035.SZ |
润丰股份 |
定向 |
竞价 |
项目融资,补充流动资金 |
证监会注册 |
否 |
2023-11-16 |
2023-01-31 |
77.25 |
79.24 |
-- |
-- |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方式如下:派息:P1=P0-D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20 |
-- |
-- |
-- |
8,313.4723 |
24.5712 |
1.年产8000吨烯草酮项目、2.年产6万吨全新绿色连续化工艺2,4-D及其酯项目、3.年产1000吨二氯吡啶酸项目、4.年产1000吨丙炔氟草胺项目、5.全球运营数字化管理提升项目、6.补充流动资金 |
原有A股增发A股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全体投资者 |
-- |
现金认购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 |
2023-04-14 |
2023-07-12 |
2023-11-16 |
111,863.42 |
1,209,112.60 |
2023 |
农药 |
300340.SZ |
科恒股份 |
定向 |
定价 |
补充流动资金,其他 |
已实施 |
否 |
2023-11-16 |
2022-10-29 |
12.52 |
12.69 |
9.27 |
140.67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9.2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20 |
9.27 |
-25.96 |
-26.95 |
6,300.0000 |
5.8401 |
1、补充流动资金;2、偿还债务 |
原有A股增发A股 |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特定对象投资者 |
-- |
现金认购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18 |
2022-11-16 |
2023-06-28 |
2023-07-20 |
-- |
-- |
-- |
电池化学品 |
002893.SZ |
京能热力 |
定向 |
定价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实施 |
否 |
2023-11-16 |
2022-02-12 |
11.49 |
11.60 |
7.00 |
50.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7.04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202306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7.04元/股调整为7.00元/股。 |
20 |
7.00 |
-39.08 |
-39.65 |
6,084.0000 |
4.2588 |
补充流动资金 |
原有A股增发A股 |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股东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现金认购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36 |
2022-05-21 |
2023-08-03 |
2023-09-14 |
-- |
-- |
-- |
热力服务 |
000750.SZ |
国海证券 |
定向 |
竞价 |
其他 |
已实施 |
否 |
2023-11-16 |
2021-01-30 |
3.77 |
3.97 |
3.39 |
28.25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下列参数应使用深交所正式公布的数据)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广西投资集团、中恒集团及广西金投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广西投资集团、中恒集团及广西金投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中国证监会核准原因对每股发行价格作出调整的,公司将依据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核准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
20 |
3.39 |
-10.08 |
-14.57 |
163,335.7654 |
85.0000 |
1.投资与交易业务;2.资本中介业务;3.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4.资产管理业务;5.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
原有A股增发A股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除广西投资集团、中恒集团及广西金投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全体投资者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现金认购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6,36,60 |
2021-03-25 |
2022-11-01 |
2022-11-19 |
-- |
-- |
-- |
证券Ⅲ |
000541.SZ |
佛山照明 |
定向 |
竞价 |
项目融资 |
已实施 |
否 |
2023-11-16 |
2023-03-16 |
7.54 |
7.69 |
5.86 |
31.61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20 |
5.85 |
-22.41 |
-23.88 |
40,859.8394 |
10.9455 |
1.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2.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3.智慧路灯建设项目;4.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原有A股和B股增发A股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 |
全体投资者 |
-- |
现金认购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其他 |
2023-04-01 |
2023-07-12 |
2023-08-31 |
31,064.29 |
956,205.43 |
2023 |
照明设备Ⅲ |
000534.SZ |
万泽股份 |